

1、定立外商接待日,由市委、市府主要领导亲自接见;
2、建立市领导与重点外商投资企业的挂钩联系、服务制度;
3、建立地方政府部门与直线管理部门之间的定期联系会晤制度,加强各个层次的沟通,不仅局限于几个高层领导;
4、各部门都制定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服务承诺,设立专为外商投资企业服务的窗口。政府要把服务的好坏纳入对各部门和各级公务员的政绩考核范畴;
5、各部门都要编印明确具体的服务指引,公开、方便地让市民尤其外商免费索取;
6、定期公开举行政策宣讲会,由有关部门的负责人或业务骨干解释国家的政策并解答外商的问题;
7、把外商投诉办公室设立在市府办,由秘书长担任负责人,强化其监督职能; 8、在司法局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援助处,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9、以政府名义,定期邀请重点外商的家属来江门观光、参观或聚会,市领导接见; 10、完善行事总汇和马上办的服务、协调功能,处理好它们与其它职能部门的关系; 11、加强舆论宣传,要使“善待外商”的观念深入人心; 12、成立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和外商俱乐部,加强外商之间、外商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营造宽松、和谐的人际关系和文化生活氛围。
七、长远规划,循序渐进,这应该是我们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所应持的态度。人们往往期望效果会马上出现,这完全可以理解。但是,所谓“水到渠成”,当我们的投资环境真的改善了,当我们的沟通、联络工作真的做好了之后,源源不断的外来投资那就是很自然的事情。 过多地一味主观地强调“增长”就很容易滋长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浮夸风”。因为长期的持续不断的投资“增长”和经济“增长”是不切实际的、不客观的。经济发展本身有自已的规律,总要经历起步、发展、成熟、衰落等阶段。当然,我们实际利用外资的基数相对小,和先进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再说,对于一个局部的地方,从经济的角度来说,外商投资应该是越多越好。只要有新增投资,地方政府就有新增税收,社会就有新增就业,市场就有新增消费;保护民族工业、国际收支平衡、汇率稳定、通货膨胀„„等等,这些也不是主要由地方政府考虑的事情。因此,期求更快的发展是可以理解的,但国内外客观条件的制约也是不可愈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