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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治医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

    东六余村     2017-11-14 08:22:07     浏览:330    回复:0    点赞:2
    发帖人:东六余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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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济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为健全和完善医院选人用人机制,根据医院的发展和科室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专业编制外工作人员45名。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二、招聘录用的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设岗、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择优录用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1.思想道德:热爱祖国,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操守。具有较强的法制意识,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能够适应临床护理工作。
      3.学历要求: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普通高中起点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4.资格要求: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5.年龄要求:25周岁及以下(出生年月在1991年11月10日以后),研究生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6.研究生学历免理论考试,直接进入面试。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7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长治医学院附属和济医院人事科(山西省长治市太行东街271号和济医院行政办公区)。
      4.报名所需材料:
      (1)下载并如实填写《长治医学院附属和济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制外)报名登记表》(附件),在确认信息无误后,在相关位置签名(须手写签名),一旦确认,不再更改;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近期红底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及电子版一份;
      (3)毕业院校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加盖学籍部门公章)及复印件;
      (4)《护士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已就业的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5.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355-2095033 (人事科)
      (二)资格审查
      人事科对报名者的信息材料进行登记汇总,组织护理专家进行资格审查,提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名单将在长治医学院附属和济医院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的资格。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操作三个环节,均采取百分制形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专业技能操作成绩×30%。
      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操作及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1.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笔试相关事宜在医院网站公布。
      2.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相关事宜在医院网站公布,由人事科组织专家组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试。
      3.专业技能操作
      专业技能操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等,根据岗位需要设立相应的考试内容。
      五、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人事科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相关事宜在医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在体检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进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对象,由医院人事科在院内公告栏和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无异议者,由医院人事科按程序办理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若有举报并查证核实者,取消拟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接通知后3日内无正当理由不到单位报到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后由所在科室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停止试用,考核合格者由医院人事科按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七、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防止在命题、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操作、体检等环节出现违纪。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医院纪检、监察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八、招聘组织领导
      1.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医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招聘的领导工作。
      2.领导组下设公开招聘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院人事科,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事宜。
      3.医院公开招聘选拔录用工作在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招聘选拔录用工作。
      九、咨询
      咨询电话:0355—2095033(人事科)
      监督电话:0355—2091363(纪检监察办)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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